宫词一百首(其八十九)

殿前舞罢听传宣,新学霓裳小绛仙。

取赐合同教请宝,御书新样铸金钱。

形式: 七言绝句 押[先]韵

翻译

舞蹈完毕后在殿堂前聆听传唤,她像新学霓裳的小仙女。
接受恩赐并与老师共同请求珍宝,皇上亲笔书写的新式图案被铸造成金钱。

注释

殿前:宫殿前面,指宫廷内。
舞罢:舞蹈完毕。
传宣:传达命令或旨意。
新学霓裳:新学的宫廷舞蹈。
小绛仙:形容女子轻盈如仙,可能指宫女。
取赐:接受赏赐。
合同教:与老师一起学习。
请宝:请求珍贵物品。
御书:皇上的亲笔书法。
新样:新颖的样式。
铸金钱:铸造具有特殊图案的钱币。

鉴赏

这首诗描绘的是宫中的一幕场景。"殿前舞罢听传宣",写出了宫女们在完成华丽的舞蹈后,等待着皇帝的旨意或宣告,展现了宫廷生活的严谨与尊荣。"新学霓裳小绛仙",将舞者比喻为仙女,形容她们身姿曼妙,技艺精湛,学习了新的宫廷舞蹈"霓裳",形象生动。

"取赐合同教请宝",暗示宫女们在得到皇帝的恩赐和教导后,可能还要祈求更多的珍宝,体现了宫中对物质财富的追求和对权力的敬畏。"御书新样铸金钱",则点明这些珍宝可能是皇帝亲笔题字的钱币,显示了皇家的权威和对货币的特殊处理。

整体来看,这首诗通过细腻的笔触,展示了宋代宫廷生活的一个侧面,既有宫廷舞蹈的华美,又有权力运作的微妙,具有一定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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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珂(宋)

成就

不详

经历

南宋文学家。晚号倦翁。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岳飞之孙,岳霖之子。宋宁宗时,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有惠政。自此家居嘉兴,住宅在金佗坊。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历光禄丞、司农寺主簿、军器监丞、司农寺丞。嘉定十年(公元1217),出知嘉兴。十二年,为承议郎、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十四年,除军器监、淮东总领。宝庆三年(公元1227),为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制置使

  • 字:肃之
  • 号:亦斋
  • 籍贯:相州汤阴(今属河南)
  • 生卒年:公元1183~公元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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