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出自宋代文学家欧阳修之手,名为《句(其七)》。在诗中,欧阳修以深沉的笔触表达了对社会不公和人间悲剧的深切关怀。
首句“奏邸狱冤谁与辨”,描绘了官府监狱中冤屈难申的情景,暗示了当时司法制度的不完善和官员的腐败,使得无辜者难以得到公正的审判。这里的“邸狱”指的是官府监狱,“冤”则指被冤枉的罪名,“谁与辨”表达了对寻求正义无门的无奈与哀叹。
次句“高桥客死世通悲”,则将视角转向了更为具体的悲剧事件——一个人在高桥上客死他乡,这一事件在当时引起了广泛同情和悲痛。通过“客死”一词,诗人强调了死者并非当地居民,而是外来之人,这可能意味着死者生前遭遇了某种不幸或不公对待,而这种不幸最终导致了他的生命终结。
整首诗通过这两句简短却寓意深刻的句子,反映了欧阳修对于社会不公和人性悲剧的关注与思考。他不仅揭示了当时社会存在的问题,也表达了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深切同情,体现了古代文人对于社会正义和人性光辉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