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颂一百六十九首(其七十七)

分皮分髓诳盲聋,污却嵩山熊耳峰。

只履携归葱岭去,贼身何处不相逢。

形式: 偈颂 押[冬]韵

翻译

他欺骗了瞎子和聋子,玷污了嵩山的熊耳峰。
只留下一只鞋,他去了葱岭,但他的罪行何处不在,必定会再次相遇。

注释

分皮分髓:欺骗到骨子里。
诳:欺骗。
盲聋:瞎子和聋子(比喻无知的人)。
污却:玷污。
嵩山:中国的一座名山。
熊耳峰:嵩山的一个著名山峰。
只履:仅剩的一只鞋。
葱岭:古代对帕米尔高原的称呼。
贼身:罪犯的身份。
相逢:相遇。

鉴赏

这首诗是宋代僧人释智朋所作的偈颂,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深刻的禅意。首句“分皮分髓诳盲聋”暗示了世间纷扰,人们被表面现象迷惑,如同瞎子和聋子一般,难以识破事物的本质。"污却嵩山熊耳峰"进一步强调了这种欺骗行为对高尚事物的玷污,将嵩山名胜熊耳峰比喻为清净之地,却被虚伪所污染。

后两句“只履携归葱岭去,贼身何处不相逢”则寓意着无论欺诈者如何逃避,他们的本性如贼,终究会在某处露出马脚,无法逃脱正义的制裁。诗人通过“只履”这一细节,形象地描绘出欺诈者的行踪不定,但最终无法遁形。

整首诗寓言性强,富有哲理,批评了世间的虚伪与欺诈,同时也传达出佛法中因果报应的思想,警示世人要洞察真相,勿被假象所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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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智朋(宋)

成就

不详

经历

俗姓黄。居衡州华药寺,建康清凉寺。高宗绍兴七年(一一三七)住婺州天宁寺(《罗湖野录》卷四),后退居明州瑞岩。为青原下十三世,宝峰照禅师法嗣。事见《五灯会元》卷一四

  • 籍贯:四明(今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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