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庵先师赞

咬猪狗之手讨甚巴鼻,奋劈胸之拳瞎却顶门。

出达磨身血,断衲僧命根。

纤毫不肯放过,丛林为雠为冤。

个般种草决,定累及儿孙。

形式: 押[元]韵

翻译

撕咬猪狗的手,为何如此狠毒,挥舞拳头打瞎了头顶。
鲜血淋漓,如同达摩大师的牺牲,断绝了和尚的生存之道。
一丝一毫也不肯饶恕,视整个丛林为仇敌。
这种行为,必定会祸害子孙后代。

注释

猪狗之手:比喻卑鄙的行为或敌人。
讨甚巴鼻:形容极其残忍。
达磨身血:借达摩大师的典故,指重大牺牲。
衲僧命根:和尚的生存依靠,可能指信仰或戒律。
纤毫不肯放过:绝不宽容,极度严苛。
丛林为雠为冤:将整个群体视为敌人。
个般种草决:这种决定或行为。
累及儿孙:影响到下一代。

鉴赏

这首诗描绘了一幅激烈的场景,似乎是在讲述一个和尚(密庵先师)对某人的严厉惩罚。"咬猪狗之手讨甚巴鼻"可能意指他毫不留情地对待对手,如同对待猪狗一般,连细微之处也不放过。"奋劈胸之拳瞎却顶门"则形象地描述了打击力度之大,以至于让对方眼睛失明。"出达磨身血,断衲僧命根"暗指其行为极端,甚至可能涉及到生死存亡。

"纤毫不肯放过"再次强调了他的严苛,而"丛林为雠为冤"则暗示这种冲突可能源于寺庙内部的恩怨。最后两句"个般种草决,定累及儿孙"表达了诗人认为这样的决断和报复行为将带来长远的影响,不仅影响到个人,还会影响到后代。

整体来看,这是一首揭示人物性格激烈、行事果断的诗,同时也寓含着对于因果报应和家族命运的警示。作为宋代禅宗僧人释崇岳的作品,它体现了禅宗对于修行者道德品行的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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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崇岳(宋)

成就

不详

经历

(一一三二~一二○二),俗姓吴。二十三岁受戒於大明寺。首谒灵石妙禅师,继见大慧杲禅师於径山。孝宗隆兴二年(一一六四),得度於临安西湖白莲精舍,此后遍历江浙诸老宿之门。后入闽见乾元木庵永禅师,逾年,见密庵於衢之西山,从之移蒋山、华藏、径山。密庵迁灵隐,命为首座。不久出世於平江府阳山澄照寺。后徙江阴军君山报恩之光孝寺、无为军冶父山实际寺、饶州荐福寺、明州香山智度寺、平江府虎丘山云岩寺。宁宗庆元三年(一一九七),诏住临安府景德灵隐寺,居六年,道盛行,得法者众。嘉泰二年卒,年七十一

  • 号:松源
  • 籍贯:处州龙泉(今属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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