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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人利己事多端,唆讼尤为第一般。
二竞力疲俱愿息,中人未了又经官。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何耕所作,名为《论俗诗四首(其四)》。从鉴赏的角度来看,整首诗充满了对社会现实的深刻批判和不满。
"伤人利己事多端,唆讼尤为第一般。"
这里诗人指出了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即有人为了私利而不择手段地损害他人,其中以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的人最为可恶。这两句表达了诗人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的情感。
"二竞力疲俱愿息,中人未了又经官。"
这两句话则描绘了一种司法争斗的场景,双方在法律上纠缠不休,耗费心力而皆感到疲惫,不想再继续。但即便如此,在这些纷争中立场平衡的人往往还未能摆脱,而是被卷入更深的官司之中。诗人通过这样的描写,反映出当时法律程序复杂、诉讼成本高昂,以及普通民众在此过程中的无奈与苦恼。
整首诗语言简洁有力,情感真挚,批判锋芒所向即是社会的不公与黑暗。通过对人性的剖析和现实生活的描绘,何耕以其深刻的洞察力展现了一个时代的缩影。
不详
写状唆人去入官,入时容易出时难。
引人平地破家产,他在傍边冷眼看。
他侵我界是无良,我与他争未是长。
布施与他三尺地,休誇谁弱又谁强。
时间忿怒便行拳,招引官司在眼前。
下狱戴枷遭责罚,更须枉费几多钱。
修明国政保关山,岂在驰驱纵送间。
空使流人登剑阁,向风长喟笑庸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