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刘琨诗(其十五)

纤质实微,冲飙斯值。谁谓言精,致在赏意。

不见得鱼,亦忘厥饵。遗其形骸,寄之深识。

形式: 四言诗 押[寘]韵

鉴赏

这首诗是卢谌赠给刘琨的第十五首诗,从中可以感受到诗人对友情的珍视和深刻理解。开篇“纤质实微,冲飙斯值”两句,描绘了诗人与刘琨之间细腻而真挚的情谊,如同丝线一般微妙却又坚实不拔,冲破世间的喧嚣和尘俗,直达心灵深处。

“谁谓言精,致在赏意”表明诗人认为真正的交流并不仅仅在于华丽的辞藻,而是要触及彼此内心的默契和欣赏。这种交流超越了语言本身,直接通向了彼此的情感世界。

接下来的“不见得鱼,亦忘厥饵”则透露出诗人在与友人相处时的自如与忘我,他们之间的交往就像渔翁之乐,不再计较具体的利益得失,更无需刻意去记住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最后,“遗其形骸,寄之深识”则是诗人表达了对友情的珍惜和传承之意。即使在他日之后,身躯消逝,只留下骨骼,但那份深刻的情谊仍旧会被传递下去,寄托于那些有深刻理解力的人心中。

整首诗流露出一种超脱尘世的高洁情操,以及对友情的无比珍视和永恒纪念。

收录诗词(30)

卢谌(魏晋)

成就

不详

经历

晋代文学家。曹魏司空卢毓曾孙。西晋卫尉卿卢珽之孙,尚书卢志长子。晋朝历任司空主簿、从事中郎、幽州别驾。后赵、冉魏时官至侍中、中书监。最初担任太尉椽。311年,洛阳失陷,随父北依刘琨,途中被刘粲所掳。312年,辗转归于姨父刘琨,受到青睐。318年,刘琨为匹磾所拘。期间,与刘琨以诗相互赠答,写有《答刘琨诗二首》《赠刘琨诗二十首》。350年,冉闵诛石氏、灭后赵,在冉魏任中书监,后在襄国遇害。时年67岁。为人清敏、才思敏捷,喜读老庄,又善于写文章。他著有《祭法》《庄子注》及文集十卷,其中有些诗篇流传至今

  • 字:子谅
  • 籍贯:范阳涿(今属河北涿县)
  • 生卒年:28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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