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赞美了戴醇士的才华与个性。诗人以“度自谦和骨自奇”开篇,赞誉戴醇士不仅性格谦逊,而且才华出众,独树一帜。接着,“擅场名久重京师”表明戴醇士在京城享有盛名已久,其艺术成就深受推崇。
“归艎只载河阳笔”,描述了戴醇士归乡时,只携带了象征其艺术成就的画笔,表现了他对艺术的热爱与执着。最后,“我道渊材未算痴”则表达了对戴醇士坚持自我、不为世俗所动的艺术追求的赞赏,认为他的这种行为并非痴愚,而是深具智慧与远见。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生动的语言,展现了戴醇士独特的人格魅力和艺术风采,表达了对他的高度评价和深深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