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明代诗人严嵩所作的《赠林大理次崖》其一,通过诗句展现了廷尉林大理在司法公正方面的卓越能力与勤勉精神。
首句“廷尉平反力有馀”,赞扬了林大理作为廷尉,在纠正冤假错案方面展现出的过人之力和决心。廷尉是古代官职,负责审理重大案件,此句凸显了林大理在司法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正义感。
接着“昼帘朱墨更忘劬”描绘了林大理在处理案件时的专注与忘我。昼帘指的是白天工作的场景,朱墨代表公文和判决书,这句话形象地表现了林大理在繁重的工作中,依然能够保持高度的专注和热情,不因劳累而分心。
“存疑遍示诸生录”表明林大理不仅在处理个案上公正无私,还愿意将自己对案件的理解和判断分享给学生,体现了他作为教育者的责任感和传承法律知识的决心。这里的“诸生录”可能指的是记录法律知识或案例分析的书籍或笔记。
最后,“传信新刊两寺书”则进一步说明了林大理在法律传播上的贡献。通过更新和出版法律书籍,他不仅巩固了自己的法律见解,也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法律资源,促进了法律知识的普及和传承。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对林大理在司法公正、勤勉工作、教育传承以及法律传播等方面的描述,赞美了他在法律领域做出的杰出贡献,展现了其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深远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