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清朝乾隆皇帝弘历所作的《麦收二首》中的第二首。诗中表达了对蝗虫灾害的深切关注以及治理蝗灾的决心。诗人通过对比去年洪水导致农田干涸与今年蝗虫灾害的不同情况,强调了及时采取措施的重要性。
诗的前四句“去岁河溢豫,鱼子遗涸田。直沽沮洳乡,多蝻自年年。”描绘了去年洪水泛滥后,鱼儿遗留在干涸农田的情景,接着提到直沽地区低洼地带每年都有蝗虫滋生的情况。这四句反映了自然环境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接下来的“近闻孽类孳,督捕命亟颁。尽力除患始,毋致日蔓延。”表明近期得知蝗虫数量激增,朝廷立即下达命令,要求全力清除蝗虫,避免灾害进一步扩散。这体现了政府对灾害应对的紧迫性和决心。
“或云不为害,吾讵信䛕言。或云岁常有,吾岂诿应然。”这两句提出了两种观点:有人认为蝗虫不会造成危害,也有人认为蝗虫每年都有,不必大惊小怪。诗人对此表示怀疑和否定,强调不能因为传统观念而忽视问题。
“因捕致伤禾,吾已命赐蠲。或云吏下乡,民费鸡黍钱。蝗过幸不食,捕蝗有甚焉。”这里描述了在捕蝗过程中可能对作物造成伤害的情况,但诗人已经下令减免损失。同时,提到了捕蝗行动可能会给农民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但与蝗虫造成的损失相比,捕蝗行动仍然是必要的。
最后,“吁嗟苟姑息,嘉禾忍弃捐。善政捍格多,抑亦难两全。”表达了对那些姑息纵容灾害行为的不满,强调保护好庄稼(嘉禾)的重要性。同时,诗人认识到在治理灾害时,善政往往难以兼顾所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和挑战。
整首诗体现了乾隆皇帝对农业生产的重视和对灾害治理的决心,同时也反映了古代社会在面对自然灾害时面临的复杂决策和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