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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表怀先公,舍子荫其侄。
官子亦可轻,何物足吾屈。
扩此仁一家,缨冠救同室。
这首诗表达了庞嵩对先人的深深怀念和对家族亲情的重视。他赞扬先人舍己为人的精神,即使牺牲自己的儿子也要庇护侄子,这种高尚的仁德超越了个人得失。他认为,官员的职位不应成为衡量价值的标准,真正重要的是内心的仁爱,能够像戴缨冠(古代官帽,象征身份)一样,积极救助家人和他人。诗中体现了庞嵩对于道德品质的坚守和对家族责任的担当。
不详
嘉靖十三年举人。二十三年官应天通判,进治中,屡摄尹事,治堤筑防,平反冤狱,多有善政。迁南京刑部员外郎,进郎中,又迁曲靖知府,以老罢,年仅五十。早年从学于王守仁,讲学罗浮山,学者称弼唐先生。在官常集诸生相与讲习。后复从湛若水游。有《刑曹志》
先公利社稷,出境陈所知。
况兹有专城,邻封即慈溪。
目中惯夷险,熟路随所之。
峡庙熄邪妖,江心石徙避。
峡山刻移文,雷风猛虎毙。
动物慎真诚,群邪岂能閟。
士无德举主,先公忘己恩。
子今酬知己,惟报君与民。
向彼潝潝徒,太虚过浮云。
朝阳有奇凤,间世时一鸣。
雷在地中复,当秋敛其声。
所以不言信,混混原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