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描绘了古代吴市(可能指苏州或杭州等地)曾经的繁华景象,酒肆林立,酒器声声作响。诗人提到"子钱永为额",暗示着货币交易频繁,而官府对酒类的专卖制度(官榷)已经不再实行,商业自由度较高。接下来的"干办责府城,醉梦相死生",形象地描述了人们在酒馆中忘却烦恼,沉醉于欢乐与梦幻之中,甚至生死相交,体现了市井生活的热烈和放纵。
然而,诗中也透露出一些社会现象,即尽管消费较大,但商家仍能通过"损多以予少"的方式获得利益,这反映了当时商业竞争中的不平等和商人精明的经营策略。最后,诗人以"人心刻嘉名"收尾,暗指商家为了自身的名声和利润,不惜采取一些手段,这种行为虽然刻薄,但在那个时代却似乎被视作一种商业智慧。
总的来说,这首诗以吴市的酒肆为背景,展现了宋末元初时期市井生活的一个侧面,既有商业繁荣的景象,也有商业伦理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