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酒用九日韵(其三)

饮酒何必多,醺酣以为期。

不辞亦不劝,三卮或五卮。

形式: 五言绝句 押[支]韵

鉴赏

这首诗是明代学者陈献章所作的《对酒用九日韵(其三)》。诗人表达了一种饮酒的态度,认为饮酒不必过量,以微醉为佳。他既不会主动劝酒,也不会拒绝,适度饮用,三杯或五杯足以。这种态度体现了古人对于饮酒的节制和享受当下心境的智慧。诗中流露出一种随性自然的生活哲学,不强求,不过度,达到了饮酒艺术的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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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献章(明)

成就

不详

经历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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