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宋代诗人释居简所作的《偈颂一百三十三首》中的第一百零九首。诗中以“姜杏杯深恨未消”开篇,描绘了一种深深的遗憾与不满情绪,仿佛在诉说着某种未了的心愿或未尽的怨愤。接着,“罚钱出院不同条”,进一步揭示了这种情绪的来源,可能是因某种规则或约定而产生的不平和冲突。
“等闲放过丹霞后”,这里的“丹霞”常被比喻为美好的事物或珍贵的机会,诗句表达了一种对美好事物轻易放过的遗憾和惋惜。“打折乌藤也不饶”,“乌藤”在这里可能象征着某种束缚或阻碍,诗人通过这一形象表达了对那些阻碍美好事物实现的障碍的强烈不满和反抗。
整首诗通过生动的意象和情感的流露,展现了诗人对于生活中某些遗憾和不公的深刻反思与抗争,体现了佛教中对于因果报应、放下执着的哲思。诗的语言简洁有力,情感真挚,富有哲理意味,是释居简禅诗风格的典型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