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明代诗人罗伦为西溪何纯家族创作的《存德堂》。诗中以“见山”、“太虚”为象征,寓意家族的崇高品德和深远影响。通过“赫赫武功”、“允文太虚”,赞美了家族的功勋与文采。接着,“炳文之德,昭我南国”表达了家族道德光辉照耀南方大地的意象。诗人进一步将家族比作“见山之族,太虚之孙”,强调其承继祖先美德,积累深厚功德,并希望后人能继承发扬。
“式我后昆”表达了对后代子孙的期望,希望他们能继续光大家族的美德。“德輶如毛,民鲜克举之”引用《诗经》中的句子,强调美德虽轻如鸿毛,但人们往往难以践行。接下来,“维何氏世举之”赞扬何氏家族世代传承美德,而“谁其风之,作颂媲之”则是对何氏家族在道德风尚上的引领和赞誉。
最后,“维彝正甫与之”可能是指何氏家族与彝正甫(具体人物未详)有着密切的联系或共同的价值观,进一步强调了家族在道德建设和社会影响方面的卓越贡献。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对“见山”、“太虚”的象征运用,以及对何氏家族美德的赞美和期望,展现了对家族历史传承和道德精神的深刻思考与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