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宋代诗人赵抃所作的《送二十三侄岯还衢赴举》。诗中表达了对侄子远赴他乡参加科举考试的深情祝福与勉励。
首句“行美文精即擅场”,赞美侄子的文章才华出众,无论是在京城还是在江南,都能独领风骚。这句诗肯定了侄子的文学才能,并预示他在科举考试中的优异表现。
次句“不论京国与江乡”,进一步强调侄子的才华不受地域限制,无论是在繁华的京城还是宁静的江南,都能展现出卓越的文学成就。这体现了对侄子才华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自信。
后两句“乡人若问吾归计,已叩天阍第九章”,则表达了诗人对侄子的期望与祝福。当乡亲们询问诗人关于侄子归来的计划时,诗人已经为侄子在科举考试中取得成功做好了准备。这里,“天阍”通常指朝廷或官府,第九章可能暗示着侄子在科举考试中取得了较高的名次。这两句诗既是对侄子能力的肯定,也是对侄子未来成功的美好祝愿。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赞美侄子的才华、表达对其未来的期待与祝福,展现了深厚的亲情与对侄子学业成功的殷切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