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明代诗人王慎中所作的《送李拙脩归鄱阳二首(其一)》。诗中描绘了友人李拙脩即将离开的情景,充满了对友人的不舍与祝福。
首句“拂衣从此去”,形象地描绘了友人准备启程的场景,拂衣而去,既表现了离别的决绝,也透露出一丝洒脱。接着“归兴一为谈”,点明了友人归乡的意愿和心情,归心似箭,话语间满是对家乡的思念。
“药谱新将著,农书旧所谙”两句,展现了友人对知识的追求和对生活的热爱。他不仅在药学领域有所研究,撰写新著,对农业也有深厚的理解和实践经验。这种对学问的执着和对生活的热情,是诗人对他高尚品格的赞美。
“酬言持手麈,晞发废头簪”则通过细节描写,展现了友人与诗人之间的深厚友谊。手麈(一种用于驱赶蚊虫的工具),晞发(晒干头发),废头簪(不戴头饰),这些日常小事,却蕴含着深厚的友情和对生活的态度。诗人通过这些细节,表达了对友人离去的依依不舍之情。
最后,“相访欲知处,应之柳市南”两句,以问句的形式表达了对友人未来行踪的关心和期待。诗人希望友人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一个安身之处,同时也暗示了自己对友人的牵挂和祝愿。
整首诗情感真挚,语言朴实,通过对友人离别前后的场景描绘,以及对友人个性和志趣的刻画,展现了深厚的友情和对生活的热爱,是一首充满人文关怀和深情厚谊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