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明代童轩的《读史十首(其七)于定国》是一首咏史抒怀的五言绝句,通过对汉代名臣于定国公正执法的赞扬,表达了诗人对于公正司法的向往和对历史人物的敬仰。
首句“民不称冤狱讼平”,描绘了一个理想的社会景象,百姓生活安宁,没有冤案,法律得到公正执行,体现了诗人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接着,“于公持法擅高名”一句,直接点出主人公于定国,他以公正无私的执法闻名,强调了他的高尚品质。
最后两句“不知京兆当年死,廷尉如何未得情”,通过设问的方式,表达了诗人对于历史细节的好奇,暗示了于定国在任京兆尹或廷尉期间,他的公正判决使得即使面对生死悬殊的案件,也能保持公正,让人心服口服。
整首诗简洁明快,通过赞美于定国,寓含了对古代良吏的推崇,也反映了作者对于公正执法的理想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