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宋代诗人刘攽对范仲淹《乐书》的感慨之作。诗中以“蜀公”代指范仲淹,表达了对范仲淹在音乐理论研究上精深思考的敬仰之情。范仲淹在八十多岁时完成《乐书》,但似乎并未找到真正的知音,如同伯牙弹琴,无人能解其意,留下了一段遗憾。诗中提到的“一足”可能暗喻了这种知音难觅的孤独感。
接着,诗人以“羊山钜黍”和“牛铎遗音”两个典故,进一步阐述了范仲淹音乐理论的价值与影响。羊山钜黍虽未被重用,但其品质不变;牛铎遗音虽已不再,却依然真实可信。这象征着范仲淹的音乐思想即使在当时不受重视,但其价值和影响力仍然存在,并且不会因时间流逝而消失。
最后,诗人表达了自己想要为范仲淹立祠祭祀,以纪念他对音乐理论的贡献,但面对这一无法实现的愿望,内心充满了深深的悲哀。整首诗通过对比和象征手法,深刻地表达了对范仲淹音乐成就的敬佩以及对其未能得到充分认可的惋惜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