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其五)

法律为诗书,周召尽刑馀。

汉兴承秦弊,罗织不遑居。

邈哉隽子母,好生复太初。

闻狱多平反,言笑始自如。

秋肃布春阳,讼理永终誉。

执地尽若此,囹圄庆空虚。

形式: 古风 押[鱼]韵

鉴赏

这首清代孔祥淑的《读史(其五)》以法律为主题,通过历史的视角探讨了法律与人文关怀的关系。首句“法律为诗书”暗示法律源于古代经典,具有教化作用。接着提到周召时期,法律严苛,人们深受其苦,“罗织不遑居”描绘了冤狱频发的景象。

然而,诗人转而赞扬汉朝兴起后,吸取秦朝暴政的教训,开始重视司法公正,“好生复太初”表达了对恢复生命尊严的追求。狱中冤案得以平反,人们的笑容重新浮现,社会气氛变得和谐。“秋肃布春阳”象征着公正如秋天的肃杀带来春天般的温暖,诉讼得以合理解决,赢得了永久的赞誉。

最后两句“执地尽若此,囹圄庆空虚”直接表达了对公正执法的极高评价,监狱因无罪之人不再关押而显得空旷,这是法律清明、社会安定的象征。整首诗寓言深刻,体现了作者对于法律与人道主义的深刻思考。

收录诗词(28)

孔祥淑(清)

成就

不详

经历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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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其六)

大孝通神明,甘泉涌其舍。

当姑未谅时,姜诗难宽赦。

溯流汲江水,轩然风涛作。

鸡鸣空往还,姑渴愁难破。

夜纺市珍羞,下堂犹参佐。

使无邻母对,翻益贤妇过。

至诚感姑心,仪型远迩播。

形式: 古风

读史(其七)

画虎状狰狞,遥望犹悚惧。

况在小儿女,何敢与之遇。

父为虎所曳,杨香赫然怒。

奋臂不顾身,搏虎如搏兔。

扼颈虽靡牙,俯伏驰若鹜。

笑彼逐虎者,色变失故步。

善撄如冯妇,负嵎犹四顾。

形式: 古风 押[遇]韵

读史(其八)

纲常弥宇宙,惟孝为至德。

慨世巧趋避,灵府尽茅塞。

表表叔先雄,伤父尸未得。

矢志殉中流,号泣废寝食。

岂无弟与夫,永诀良恻恻。

亦有子与女,割爱靡姑息。

梦告后六日,同浮江之侧。

鬼神为呵护,蛟龙为藏匿。

大节光天壤,丰碑彰奇特。

形式: 古风 押[职]韵

读史(其九)

淮寇一窠蜂,所至无生理。

詹女诱甘言,贼反任驱使。

父兄脱兵刃,过市跃于水。

暂屈非偷生,完贞得所死。

骂贼岂不烈,族赤门闾毁。

济变策万全,愧此詹处子。

形式: 古风 押[纸]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