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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实性即佛性,心净还同佛土净。
水鸟树林声色中,殊无毫发来争竞。
这首诗是宋代禅宗僧人释印肃所作的《證道歌》第五首。诗的内容强调了佛教的核心理念——无明(对事物本质的迷惑)与佛性的统一,以及内心的清净对于达到佛土(佛教中的理想世界)纯净的重要性。诗人通过描绘水鸟在树林中的和谐鸣叫和自然景色,表达出在世俗生活的喧嚣声色中,修行者内心没有丝毫纷争,达到了一种超脱和宁静的状态。这体现了禅宗追求的心灵净化和觉悟的境界。
不详
(一一一五~一一六九),俗姓余。六岁从寿隆院贤和尚出家,年二十七落发,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于袁州开元寺受戒。游湖湘,谒大沩牧庵忠公,有省。十三年,归寿隆。二十三年,主慈化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始营梵宇。五年卒,年五十五。有《普庵印肃禅师语录》,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卷上《年谱》、《悟道因缘》、《塔铭》。印肃诗,辑自《普庵印肃禅师语录》,编为三卷
若是野干逐法王,未曾举步早郎当。
贵价精神贱价用,渠露全身汝急忙。
天龙寂听生欣悦,来散仙花岩畔列。
解空没量道无能,动地雨华重漏泄。
利物应机终不吝,毗耶假说众生病。
众生了病即通光,领取旧持元本柄。
貌悴骨刚人不顾,唯驾一乘称广度。
谁人肯上此莲舟,独畅清风明月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