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宋代诗人王十朋所作的《上元山中百姓出游作三章谕之》中的第二章。通过简洁的语言,诗人表达了对山中百姓在春日里出游的喜悦之情,同时也提醒他们及时缴纳税赋,避免法律纠纷。
首句“三日嬉游喜遇晴”,描绘了春日里连续三天的好天气为百姓出游带来的欢乐。晴朗的天气使得人们可以尽情享受大自然的美好,心情愉悦。接着,“还家又见麦青青”一句,不仅展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景象,也暗示了农事的开始,预示着丰收的希望。
后两句“但须及早输租税,莫要勾呼到讼庭”,则转而提醒百姓在享受生活的同时,也要关注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及时缴纳租税是公民的基本职责,避免因拖延或逃避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诗人以温和而恳切的语气,既表达了对百姓生活的关怀,也强调了社会秩序的重要性。
整体而言,这首诗体现了诗人对社会和谐与个人责任的深刻理解,以及对普通百姓生活的细腻观察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