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贵儿(其二)

不饮又不醉,子今有何罪。

疾呼遂不应,痛恨此潭水。

形式: 五言绝句

鉴赏

这首诗名为《哭贵儿(其二)》,是明代思想家李贽所作。通过这首诗,我们可以感受到诗人对失去爱子的深切悲痛与无奈。

“不饮又不醉,子今有何罪。”这两句诗以反问的形式表达了诗人对儿子无辜离世的不解与愤怒。在常人看来,饮酒或醉酒往往与罪行无关,但在诗人眼中,儿子的离世似乎无端且不可理喻,因此发出这样的疑问。

“疾呼遂不应,痛恨此潭水。”这两句进一步描绘了诗人面对儿子离世时的绝望与痛苦。在极度悲伤中,诗人呼唤儿子却得不到回应,这种无声的沉默让诗人更加痛心。诗人将这份无法言说的痛苦寄托于“潭水”,表达出对命运不公的愤慨与无奈。

整体而言,这首诗以简洁而有力的语言,深刻地展现了失去亲人的痛苦与哀伤,以及对命运的质疑与抗争。李贽以其独特的视角和情感,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生动的悲剧画面,让人感同身受,深受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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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贽(明)

成就

不详

经历

汉族。明代官员、思想家、文学家,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别号温陵居士、百泉居士等。历共城教谕、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旋弃官,寄寓黄安(今湖北省红安县)、湖北麻城芝佛院。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间还有不少妇女。晚年往来南北两京等地,最后被诬下狱,自刎死于狱中。其重要著作有《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史纲评委》。他曾评点过的《水浒传》、《西厢记》、《浣纱记》、《拜月亭》等等,仍是至今流行的版本

  • 字:宏甫
  • 号:卓吾
  • 籍贯:福建泉州
  • 生卒年:1527~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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