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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宁杀人者,三至尚踰垣。
叹息子闵子,孝哉无间言。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林同所作的《贤者之孝二百四十首》系列中的第二十六首,主题围绕着孝道。诗中通过讲述闵子三次试图进入杀人现场去保护凶手,表现出闵子对犯人极大的宽容和悲悯之情,即使对方是凶手,他仍然能展现出无比的孝顺和不加指责的态度。这体现了闵子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对人性的理解,以及他对孝道的深刻诠释。整首诗简洁而深沉,赞扬了闵子的孝行超越了常人的界限。
不详
未能追绮季,且复守东冈。
为有先庐在,他山忍遁藏。
手直微伤耳,如何忽改容。
不能全所受,此痛政无穷。
鸡乃为母设,蔬惟与客同。
贤哉茅季伟,误矣郭林宗。
若为锡尔类,不独善其身。
既念化家室,还思遗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