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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极公忠器业清,死犹勤恳荐时英。
贤哉度己推姚相,不幸幡成伴食名。
这首诗通过对卢怀慎的描述,展现了其高尚的品德与忠诚的品质。卢怀慎在生命尽头仍不遗余力地推荐人才,这种无私的精神令人敬佩。诗中提到他度量宽广,愿意推崇他人,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名声,以至被误解为“伴食之臣”,即徒有虚名而无实权。这反映了卢怀慎在政治生涯中的复杂境遇和他个人的道德坚守。全诗通过对比和反差,凸显了卢怀慎作为一位官员的公忠与清廉,以及他在历史长河中的独特形象。
不详
公元一〇三三年至一一一〇五年。生于宋仁宗明道二年,卒于徽宗崇宁四年,年七十三岁。工诗文。除知袁州萍乡系。历福建转连判官,主客郎中。出为变路提刑。建中靖国初,(公元一一〇一年)除知明州丐宫祠,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洞霄宫,卒。骧著有文集十八卷,赋二十卷,均《宋史艺文志》并传于世
国忠祸衅根芽日,此贼倾唐势已先。
搆陷名臣冤且众,天乎何意与终全。
权由宠盛危宗社,天子倾心日自如。
十万北来犹未悟,潼关尚听促哥舒。
斥姬援祖沃君心,贞观箴规器独深。
私庙因循遭纠刻,可嗟疵玷在球琳。
持平远继张廷尉,献议尝班魏郑公。
谁谓尚书无学术,没身何愧谥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