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李祝三

与人无忤,与世无争,木讷自甘,葆真而去;

如金在镕,如玉在璞,元善所庇,有子必昌。

形式: 对联

鉴赏

这首挽诗《挽李祝三》由清代诗人薛时雨所作,通过对逝者李祝三的描绘,展现了其高尚的品德和淡泊名利的生活态度。诗中以“与人无忤,与世无争”开篇,点明了李祝三性格中的平和与谦逊,他不与他人相冲突,也不追求世俗的名利,而是选择了一条内敛而自甘的道路,保持真我,远离尘嚣。

接着,“木讷自甘,葆真而去”进一步刻画了李祝三的个性特点——他虽外表木讷,内心却坚守着真挚与纯朴,最终选择了离开尘世,去追寻内心的宁静与真实。这种对自我真实的坚持,是对传统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理念的另一种诠释,强调了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性。

后两句“如金在镕,如玉在璞,元善所庇,有子必昌”则运用了比喻的手法,将李祝三比作未经雕琢的金玉,寓意其内在的美德如同金玉一般珍贵而未被世俗所玷污。元善,即至善,庇护着这样的美德,预示着李祝三的后代必将因他的美德而昌盛。这不仅是对逝者的赞美,也是对未来子孙的期许,体现了家族传承中道德品质的重要性。

整体而言,这首挽诗不仅表达了对逝者的深切怀念,更通过对其人格特质的描绘,传递了对于高尚道德品质的崇尚与追求,以及对于家族美德传承的重视。

收录诗词(229)

薛时雨(清)

成就

不详

经历

一字澍生,晚号桑根老农。清代咸丰三年(1853)进士,授嘉兴知县。太平军起,参李鸿章军幕,以招抚流亡振兴文教为任。官至杭州知府,兼督粮道,代行布政、按察两司事。为台湾第一巡抚刘铭传亲家。晚清著名词家之一,作品有《藤香馆诗删》、《词删》等

  • 字:慰农
  • 籍贯:安徽全椒
  • 生卒年:1818-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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