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元代诗人刘鹗对中国古代音乐艺术的赞美与感慨之作。诗中首先表达了对唐虞时代的理想社会和高雅艺术的向往,感叹那样的盛世已不可复现,而像《诗经》中“大雅”那样的优秀作品却显得稀少。接着,诗人将赵贞制作的琴称为“正始音”,意指其音乐风格纯正,富有古朴的韵味,这种音律在天历朝代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诗人通过鼓声的比喻,描绘了音乐和谐统一的美妙境界,仿佛能让人感受到《韶》乐般的崇高和雅致。他进一步提到峄阳这个地方盛产优质的孤桐,这为制作出如此美妙的琴提供了自然条件。最后,诗人表达了对圣明时代的期盼,希望这样的艺术才华不会被忽视,尤其是像“天历正音”这样的佳作,不应被埋没在日常生活中。
整首诗语言简洁,意境深远,既是对音乐艺术的赞美,也是对社会文化价值的呼唤,体现了诗人对传统艺术的珍视和对理想社会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