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范君用笔工五首(其一)

汉庭上方斩马剑,子制毛锥端似之。

未办朱云请此物,笔诛市挞佞臣谁。

形式: 七言绝句 押[支]韵

翻译

在朝廷之上展示的宝剑,其形制如同子制的毛锥。
还未有像朱云那样请求这样的物品,用笔来惩治市井中的奸佞小人是谁呢?

注释

汉庭:汉代朝廷。
上方:高处,指朝廷显要位置。
斩马剑:古代宝剑,能斩断马头,象征权力和威严。
子制:个人制作,此处指某人的作品。
毛锥:毛笔的别称,古代书写工具。
朱云:西汉名臣,以直言敢谏著称。
请此物:请求得到这样的宝剑。
笔诛:用笔墨谴责或惩罚,比喻言辞犀利的批判。
市挞:市井间的鞭打,比喻在民间的惩罚。
佞臣:善于阿谀奉承的小人。

鉴赏

这首诗是北宋末年至元朝初期诗人方回的作品,名为《赠范君用笔工五首(其一)》。诗中描述了对朋友所赠之笔的精巧和对友情的赞美。

"汉庭上方斩马剑,子制毛锥端似之。" 这两句描绘了一把古代用以斩马之剑与现代细致如毛锥般的笔尖相比较,表达了笔工艺精湛、犹如古代匠人制作兵器一样坚韧有力。

"未办朱云请此物,笔诛市挞佞臣谁。" 这两句则展现了诗人对朋友的深情,意指即便是远在天边的朱云,也会因为这份珍贵的情谊而求索此物,最后一句“笔诛市挞佞臣谁”通过比喻手中的笔如同判官之笔,能够区分真伪,彰显了诗人对朋友信守承诺、不屑阿谀的高洁品格。

总体而言,这首诗以精美的笔工为媒介,表达了深厚的情谊和对友情纯粹性的赞颂。

收录诗词(2864)

方回(宋末元初)

成就

不详

经历

幼孤,从叔父学。宋理宗景定三年进士。初媚贾似道,似道败,又上十可斩之疏。后官知严州,以城降元,为建德路总管。寻罢归,遂肆意于诗。有《桐江集》、《续古今考》,又选唐宋以来律诗,为《瀛奎律髓》

  • 字:万里
  • 号:虚谷
  • 籍贯:宋元间徽州歙县
  • 生卒年:1227—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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