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古九十八首(其六十二)

妙指闲柴意马师,失之千里费工夫。

佛法不是这道理,拙用金毛作野狐。

形式: 偈颂 押[虞]韵

翻译

巧妙的手法如同驾驭闲散的柴火和意马,却因失误而耗费大量精力。
佛法并非如此肤浅,试图用金毛狮当作野狐是笨拙的行为。

注释

妙指:巧妙的手法。
闲柴:比喻无用或闲置的事物。
意马:比喻难以驾驭的心念或思绪。
师:这里指引导者或实践者。
失之千里:形容因小错导致大错。
费工夫: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佛法:佛教教义。
道理:佛教中的智慧或原则。
拙用:笨拙地使用或应用。
金毛:可能指金色的毛发,也可能暗指珍贵或重要的事物(如金毛狮)。
作:此处指假冒或误用。
野狐:比喻迷惑人心的虚假事物。

鉴赏

这首诗是宋代禅宗僧人释印肃所作的《颂古九十八首》中的第六十二首。诗中以"妙指闲柴意马师"起句,形象地描绘了一位禅师的手法高妙,犹如巧妙地运用手指引导马车般轻松自如,但若失去正确的方向,即使付出再多努力也会事倍功半。接下来的"失之千里费工夫"表达了偏离正道或理解偏差可能导致的巨大浪费。

诗人进一步指出,佛法并非追求表面技巧或形式,而是深邃的智慧和内心的领悟。"佛法不是这道理"强调了禅修的核心在于内在而非外在的表现。最后一句"拙用金毛作野狐","金毛"可能象征珍贵的佛法,而"野狐"则比喻误解佛法的人,暗示了修行者应当避免误入歧途,以免像野狐般迷失自我。

总的来说,这首诗寓言式地教导人们在修行佛法时要注重实质而非形式,避免因错误的理解而偏离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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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印肃(宋)

成就

不详

经历

(一一一五~一一六九),俗姓余。六岁从寿隆院贤和尚出家,年二十七落发,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于袁州开元寺受戒。游湖湘,谒大沩牧庵忠公,有省。十三年,归寿隆。二十三年,主慈化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始营梵宇。五年卒,年五十五。有《普庵印肃禅师语录》,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卷上《年谱》、《悟道因缘》、《塔铭》。印肃诗,辑自《普庵印肃禅师语录》,编为三卷

  • 号:普庵
  • 籍贯:袁州宜春(今属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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