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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立其大,在识本心。时时默识,海里寻针。
把柄在手,点铁为金。有鹤在林,遗我好音。
此诗《仁文书院(其二)》由明代诗人邹元标所作,通过诗句表达了一种修身养性、追求内在真理与智慧的哲学思想。
首句“先立其大,在识本心”强调了树立远大目标的重要性,并且认识到自己的内心本质。接着,“时时默识,海里寻针”运用比喻手法,说明了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积累知识和经验,如同在大海中寻找一根针,需要耐心与细心。接下来,“把柄在手,点铁为金”则表达了掌握了正确方法与原则后,即使是平凡的事物也能转化为珍贵的财富或智慧。最后,“有鹤在林,遗我好音”以鹤鸣林间象征着高洁的品质与美好的启示,寓意着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智慧的启迪如同鹤鸣一般,给人带来心灵的慰藉与启发。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生动的比喻和形象的描绘,传达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深刻哲理,鼓励人们追求内在的修养与智慧,以及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学习与成长。
不详
万历五年进士。同年,以疏论张居正夺情,得罪,廷杖戍贵州都匀卫。居戍所六年,研治理学有成。居正死,召拜吏科给事中,以敢言称。历官南京吏部员外郎,以母丧归。家居讲学几三十年,名扬天下。天启初还朝,进刑部右侍郎,拜左都御史。虽首进和衷之说,不为危言激论,仍为魏忠贤所忌。以建首善书院讲学事,为魏党所攻,被迫辞归。卒谥忠介。有《愿学集》
大明中天,千载一时。无参意见,无涉支离。
卓彼先觉,示我良规。上帝临汝,心实严师。
英贤济济,聚首一堂。商搉疑义,剖晰毫芒。
凤毛麟趾,规圆矩方。日新月盛,笃实辉光。
咬得菜根,百事可成。不负天子,不愧苍生。
咬得菜根,可以躬耕。无忝庭训,贻亲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