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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杀一妇,能致旱三年。
妇孝无知者,知之惟老天。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林同所作的《妇女之孝二十首》中的第十首,题为《东海孝妇》。诗的内容简短有力,通过讲述一个妇人因孝顺而无辜受冤,导致三年干旱的故事,表达了对冤狱和不公的深深忧虑,同时也歌颂了孝妇的美德。诗中以强烈的对比手法,揭示了社会不公对自然界的反噬,妇人的无辜与天象的异变形成鲜明对照,体现了诗人对于公正和人心向善的呼唤。整首诗语言朴素,情感深沉,具有强烈的警示意义。
不详
贞孝谥已美,何堪复女宗。
一朝下明诏,千载被流风。
难把父书读,祗因手泽存。
遗言汝可受,忍使世无闻。
仁矣文皇诏,悲哉少女书。
至今民受赐,非但活淳于。
尚自不与米,何堪大遗金。
丁仪为有子,文略是诬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