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出自明代哲学家吴与弼之手,名为《病中枕上作(其三)》。吴与弼是心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此诗反映了他深邃的哲学思考和对修身养性的深刻理解。
“律身须礼不容疏”,开篇即强调了修身的重要性,认为遵循礼仪规范是不可忽视的,这是对个人行为的基本要求。这里的“律身”指的是约束自身的行为,“礼”则指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和礼仪准则。通过遵守这些规则,个体不仅能够维护社会秩序,也能够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
“公以治心其庶乎”,接着指出,治理内心才是更为根本的修身之道。这里的“公”可以理解为公正、公平,意味着在处理内心情感和欲望时,应保持一种公正的态度,不偏不倚,以达到内心的平和与清明。这与儒家强调的“正心诚意”相呼应,主张通过内心的修养来实现外在行为的正确。
“二者没身而已矣”,最后两句总结,无论是外在的礼仪规范还是内心的治理,都是为了终身受益,即通过不断地修身养性,使自己成为一个道德高尚、行为得体的人。这里的“没身”意为终身、一生,强调了修身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贯穿于人生的始终。
整首诗简洁而深刻,体现了吴与弼对于修身养性、道德实践的独到见解,以及对个人内在精神世界的重视。通过这首诗,我们可以感受到他对人生价值的深刻思考和对理想人格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