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惠太后挽歌应制二首(其一)

妫幄柔明训,尧闱保卫贤。

别居长乐寝,让给水衡钱。

谨疾方加膳,收神亟去仙。

宸襟增服纪,追报焕终天。

形式: 五言律诗 押[先]韵

鉴赏

这首挽歌《庄惠太后挽歌应制二首(其一)》由宋代诗人宋祁所作,通过对庄惠太后逝世的哀悼,展现了皇家对逝者的尊重与怀念之情。

首句“妫幄柔明训”,以“妫幄”象征皇室,用“柔明训”来赞美庄惠太后教导的温和而明智,体现了她作为皇后的智慧与德行。接下来的“尧闱保卫贤”,将庄惠太后比作古代圣君尧的宫闱中保护贤才的人,进一步强调了她的贤能与贡献。

“别居长乐寝,让给水衡钱”,描述了庄惠太后逝世后,她被安葬在长乐寝殿,并且将财产中的“水衡钱”(可能指皇家财务的一部分)让出,体现了她的节俭与无私。

“谨疾方加膳,收神亟去仙”,这两句描绘了庄惠太后在病重时依然坚持进食,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表现了她的坚强与对生命的珍惜。同时,“收神亟去仙”则暗示了她的离世,表达了对她的离去的惋惜与哀悼。

最后,“宸襟增服纪,追报焕终天”,“宸襟”指的是皇帝的心意,这里表达了皇帝对庄惠太后的哀思与怀念,通过增加服饰上的纪念,追忆并颂扬她的功德,使她的精神永远留存于世。

整首挽歌通过细腻的描写和丰富的象征手法,深情地表达了对庄惠太后的敬仰与哀悼,展现了宋朝宫廷文化的深厚底蕴和对逝者的深切缅怀。

收录诗词(1582)

宋祁(宋)

成就

不详

经历

后徙居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天圣二年进士,官翰林学士、史馆修撰。与欧阳修等合修《新唐书》,书成,进工部尚书,拜翰林学士承旨。卒谥景文,与兄宋庠并有文名,时称“二宋”。诗词语言工丽,因《玉楼春》词中有“红杏枝头春意闹”句,世称“红杏尚书”

  • 字:子京
  • 籍贯:安州安陆(今湖北安陆)
  • 生卒年:998~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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