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石适中(其二)

南明山下读书堂,曾许寒生借烛光。

高义岂殊亲骨肉,令人无复念家乡。

那知十载天涯别,忽起三泉薤露伤。

追恨故时携手处,不能执绋助棺傍。

形式: 七言律诗 押[阳]韵

鉴赏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邹浩所作的《挽石适中(其二)》。诗中以沉痛的笔触,表达了对逝者的深切哀悼与怀念之情。

首联“南明山下读书堂,曾许寒生借烛光。”描绘了逝者生前在南明山下的读书堂中,借着微弱的烛光苦读的情景,营造出一种凄凉而又充满书卷气的氛围。

颔联“高义岂殊亲骨肉,令人无复念家乡。”赞扬逝者高尚的品德,不亚于亲人骨肉,使得诗人不再思念远方的家乡,表达了对逝者人格的高度评价和对其精神世界的深深敬仰。

颈联“那知十载天涯别,忽起三泉薤露伤。”转折笔锋,揭示了诗人与逝者分别十年之久,如今却突然得知逝者离世的消息,不禁悲从中来,心中涌起难以言喻的哀伤。

尾联“追恨故时携手处,不能执绋助棺傍。”诗人追忆与逝者昔日共处的美好时光,遗憾自己无法在逝者入殓之时为其送行,表达出深深的遗憾和不舍。

整首诗情感真挚,语言凝练,通过细腻的描写和深情的回忆,展现了诗人对逝者的深切怀念和哀悼之情,同时也反映了诗人对逝者高尚品德的崇敬与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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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浩(宋)

成就

不详

经历

遇赦归里后于周线巷住处辟一园名“道乡”,故自号道乡居士。生于宋仁宗嘉祐五年,卒於徽宗政和元年,年五十二岁。元丰五年(1082)进士,调扬州颍昌府教授。吕公著、范纯仁为郡守,皆礼遇之。哲宗朝,为右正言,累上疏言事。章惇独相用事,浩露章数其不忠,因削官,羁管新州。徽宗立,复为右正言,累迁兵部侍郎两谪岭表,复直龙图阁。卒谥忠,学者称道乡先生。浩著《道乡集》四十卷,《四库总目》传于世

  • 籍贯:常州晋陵(今江苏常州)
  • 生卒年:10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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