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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祐诸公秉国均,诏条先请惠吾民。
孤雏腐鼠何劳逐,准拟朝廷政事新。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韩元吉所作的《圣政更新诏书正告讦之罪因得小诗十首》中的第四首。诗中,元祐年间(宋哲宗年号)的执政者们被赞扬为以民为本,他们上奏朝廷,提出了一系列有利于百姓的政策。诗人以"孤雏腐鼠何劳逐"比喻那些无谓的纷争和小人行为,表达对朝廷政治清明、改革决心的支持,认为这些举措将带来政务的革新。整体上,这首诗体现了作者对于公正施政和政治改革的期待。
不详
汉族,一作许昌(今属河南)人。词多抒发山林情趣,如〔柳梢青〕"云淡秋云"、〔贺新郎〕"病起情怀恶"等。著有《涧泉集》、《涧泉日记》、《南涧甲乙稿》、《南涧诗余》。存词80余首
圣朝遂失诛元载,公议犹能去霍山。
落胆徒闻温御史,不知睿意在群奸。
桓温将死谢安起,霍氏初除魏相来。
谁与圣君安大业,巍巍廊庙可无材。
恶复凶终事久知,岂知圣断不踰时。
小儒未叹周南滞,但喜逢人敢说诗。
呀然一啸朔风生,儿女窥帘笑且惊。
槛内应怜只摇尾,山中不记旧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