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狱诗(其十三)

设网本为鱼,冥冥鸿罹之。

刑以威小人,君子亦婴徽。

膏火徒自煎,兰芳有时萎。

隆隆翻见绝,皎皎易成缁。

蒙庄戒崇颍,愿处才不才。

邹生下梁狱,三叹摅幽辞。

形式: 古风

鉴赏

这首诗名为《议狱诗(其十三)》,是明代诗人皇甫汸的作品。通过这首诗,诗人表达了对司法制度中某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批判。

首句“设网本为鱼,冥冥鸿罹之”形象地描绘了设置法律网捕获罪犯的初衷,却意外地捕捉到了无辜者,如同大雁误入渔网。这反映了法律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即“刑以威小人,君子亦婴徽”,即法律虽然旨在威慑和惩罚罪犯,但有时也会误伤到无辜的正直之人。

接着,“膏火徒自煎,兰芳有时萎”进一步阐述了法律执行可能带来的负面后果。这里将无辜受罚比作“膏火”自煎,象征着无辜者的痛苦;将正直之人的美德比作“兰芳”,暗示即使拥有高尚品德的人也可能因法律的误判而遭受损失。这两句表达了对法律执行公正性的质疑。

“隆隆翻见绝,皎皎易成缁”则通过对比,强调了法律执行中的矛盾与困境。隆隆之声代表了法律的权威和力量,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可能走向极端,导致正义的缺失;皎皎之色象征着道德的纯净,但在法律的框架内却容易被染黑,失去原有的光彩。

最后,“蒙庄戒崇颍,愿处才不才”引用了庄子的典故,表达了诗人希望社会能够宽容对待不同才能的人,避免过分追求才能而忽视了人的本质。同时,“邹生下梁狱,三叹摅幽辞”则是借邹衍的故事,表达了对冤案的同情和对正义的渴望,希望法律能够公正无私,避免无辜者受到不公的待遇。

整体而言,这首诗深刻揭示了法律执行过程中的复杂性和挑战性,以及对公正、道德和人性的深刻反思。

收录诗词(1592)

皇甫汸(明)

成就

不详

经历

不详

相关古诗词

议狱诗(其十四)

?灾愿惟恤,泣罪矜不雠。迨德睽明慎,凝科肆虔刘。

踊贵屦自贱,崇朝闻喔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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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亡及三宥,孔迩起宗周。

形式: 古风 押[尤]韵

议狱诗(其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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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刺不及讯,两造未遑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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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古风

议狱诗(其十六)

机辟徇多变,毕弋列重围。

终朝不及掩,谁谓鸟无知。

前方增击去,后已抢揄飞。

闻幽良杀草,惩纤应弃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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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惮行者苦,要俾犯者稀。

形式: 古风

议狱诗(其十七)

服驽不若驴,艺禾在去秕。

每每原田中,无使滋蔓起。

文情及武赦,管仲㩁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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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赂重南金,愿遇陶朱子。

形式: 古风 押[纸]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