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孟宾于

初携书剑别湘潭,金榜标名第十三。

昔日声名喧洛下,近来诗价满江南。

长为邑令情终屈,纵处曹郎志未甘。

莫学冯唐便休去,明君晚事未为惭。

形式: 七言律诗 押[覃]韵

翻译

初次带着书剑离开湘潭,金榜题名位列第十三。
往昔在洛阳名声显赫,如今江南诗作价值倍增。
长久担任县令内心略有委屈,纵然身处闲职志向未消。
不要学冯唐就轻易退隐,因为明主的晚景并不令人羞愧。

注释

初:初次。
携:携带。
书剑:书籍和剑,象征求学和抱负。
别:离开。
湘潭:地名,在湖南。
金榜:科举考试的录取名单。
标名:榜上有名。
第十三:排名。
昔日:过去。
声名:名声。
喧:喧闹。
洛下:洛阳。
诗价:诗歌的价值。
满:遍布。
江南:长江以南地区。
长:长久。
为:担任。
邑令:县令。
情终屈:内心有所委屈。
纵处:即使处于。
曹郎:闲散官职,如郎中。
莫学:不要效仿。
冯唐:汉代官员,因年老被免职。
便休去:就立即退隐。
明君:贤明的君主。
晚事:晚年的事迹。
未为惭:并不感到羞愧。

鉴赏

这首诗是李昉的作品,写于唐末宋初之际。诗人在此通过自述早年的科举经历和对未来抱负的表达,展现了自己的才华与志向。

“初携书剑别湘潭,金榜标名第十三。”两句,描绘了诗人年轻时怀揣着书本和剑(象征学问和武艺),离开湘潭(湖南地区)去参加科举考试,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排名第十三。

“昔日声名喧洛下,近来诗价满江南。”这两句表明诗人在年轻时就已经小有成名,声名远播至洛阳(古都),而近来更是以诗歌闻名于江南地区,诗歌的价值和地位得到了普遍认可。

“长为邑令情终屈,纵处曹郎志未甘。”这里的“邑令”指的是地方官员,诗人表达了即便是担任这样的职务,也感到自己的抱负尚未得到充分实现,不满足于现状。

“莫学冯唐便休去,明君晚事未为惭。”最后两句则是在劝诫某位朋友(孟宾),不要效仿历史上的冯唐轻易放弃追求。诗人提醒说,对于一个英明的君主来说,即使是末年的作为也不应感到羞愧。

整首诗流露出诗人的不甘平庸,充满了对未来无限憧憬和期待的情怀,同时也体现出了作者对于个人抱负与社会地位之间关系的深刻认识。

收录诗词(91)

李昉(唐末宋初)

成就

不详

经历

汉族,五代至北宋初年名相、文学家。后汉乾佑年间(948年)进士。累官至右拾遗、集贤殿修撰。后周时任集贤殿直学士、翰林学士。宋初为中书舍人。宋太宗时任参知政事、平章事。以特进、司空致仕,至道二年(996年)卒,年七十二,赠司徒,谥文正。效法白居易诗风,为“白体诗”代表人物之一。典诰命共三十余年,曾参与编写宋代四大类书中的三部(《太平御览》、《文苑英华》、《太平广记》),有文集五十卷,今已佚

  • 字:明远
  • 籍贯:深州饶阳(今河北饶阳县)
  • 生卒年:925年-99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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