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清代诗人周凯创作的《抚恤六首答蔡生廷兰》中的第六首。诗中探讨了天灾人祸与人心的关系,强调了天道的公正与惩罚的必然性。
首句“天灾降有由,由民心所致”,指出天灾并非无缘无故降临,而是与人心的善恶紧密相连。接着,“休咎徵洪范,贞祥详礼记”两句引用古代典籍,说明吉凶祸福皆有征兆,应遵循礼仪规范以求吉祥。
“降吉与降凶,其理明且易”表明善行能带来福祉,恶行则招致灾祸,道理清晰易懂。“疠疫及干戈,灾眚无二义”进一步强调了善恶报应的直接关系,无论是疾病还是战争,都是对不当行为的惩罚。
接下来,诗人通过描述沿海地区民众在海难中的自私行为,揭示了人性中贪婪与冷漠的一面。然而,诗人并未就此沉沦,而是转向了正面的思考:“上干天心和,降罚垂昭示。”指出上天的惩罚是为了警示世人,恢复和谐。
“中岂无善良,罚遂及孥稚”表达了即使在混乱中仍有人保持善良,但惩罚却可能波及无辜。随后,诗人通过“从井或救人,嫂溺尚拯臂”这一典故,强调了救助他人的道德责任,即使在危险中也不应袖手旁观。
最后,“尔民痛改悔,天心亦欣喜”鼓励人们痛改前非,相信天心会因此而感到欣慰。诗人告诫读者,如果再次遇到类似情况,切勿重蹈覆辙,而应将救助他人视为首要任务,并合理分配资源以表达感激之情。
整首诗通过寓言式的叙述,深刻地探讨了道德与命运之间的关系,以及个人行为对社会和自然的影响。它不仅具有深刻的哲学意义,也体现了诗人对社会正义和道德伦理的深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