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刘琨诗(其六)

妙哉蔓葛,得托樛木。叶不云布,华不星烛。

承侔卞和,质非荆璞。眷同尤良,用乏骥騄。

形式: 四言诗

鉴赏

这首诗是卢谌的《赠刘琨诗(其六)》,属魏晋时期。以下是对这首诗的鉴赏:

首先,"妙哉蔓葛,得托樛木"一句,通过比喻手法,将蔓葛攀附在树上与人际关系相联系,表达了诗人对于朋友之间互相依托、支持的赞美之情。这里的“蔓葛”象征着柔软且坚韧不拔的情谊,而“樛木”则代表了稳固和支撑。

接着,“叶不云布,华不星烛”进一步描绘出这种关系的纯洁与自然,不需要过多的修饰。这两句通过对比衬托,强调了真挚友情的无需任何虚饰,它们本身就如同自然界中最美好的景象。

“承侔卞和,质非荆璞”一句,则是说这种关系源远流长,品质纯正,不含杂质。"承侔卞和"指的是历史上的美好传统,而"质非荆璞"则表达了对友情纯净无伪的肯定。

最后,“眷同尤良,用乏骥騄”表达了诗人对于这份关系的珍视与维持之努力。这里的“眷同尤良”形容了深厚的情谊,而"用乏骥騄"则说明即使面临困难和挑战,也要像勤劳的马匹一样,不懈怠地去维护这份关系。

总体而言,这首诗通过生动的自然意象,赞美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谊,以及这种情谊在诗人心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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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谌(魏晋)

成就

不详

经历

晋代文学家。曹魏司空卢毓曾孙。西晋卫尉卿卢珽之孙,尚书卢志长子。晋朝历任司空主簿、从事中郎、幽州别驾。后赵、冉魏时官至侍中、中书监。最初担任太尉椽。311年,洛阳失陷,随父北依刘琨,途中被刘粲所掳。312年,辗转归于姨父刘琨,受到青睐。318年,刘琨为匹磾所拘。期间,与刘琨以诗相互赠答,写有《答刘琨诗二首》《赠刘琨诗二十首》。350年,冉闵诛石氏、灭后赵,在冉魏任中书监,后在襄国遇害。时年67岁。为人清敏、才思敏捷,喜读老庄,又善于写文章。他著有《祭法》《庄子注》及文集十卷,其中有些诗篇流传至今

  • 字:子谅
  • 籍贯:范阳涿(今属河北涿县)
  • 生卒年:28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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