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宋代诗人吕陶所作的《和芸叟左司被资治通鉴之赐感事赋诗》。诗中表达了对《资治通鉴》这一历史巨著的敬仰之情,以及对获得此书的感激与自豪。
首句“庙席词林一二臣”,运用了庙堂与文林的比喻,形象地描绘了《资治通鉴》作为历史文献的地位,如同庙堂之上的一二大臣,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接着,“校雠撰述体惟均”赞扬了《资治通鉴》在编纂过程中的严谨与公正,无论是校对还是撰写,都力求平衡与客观。
“圣心欲以古为鉴,史法有如王次春”两句,进一步阐述了《资治通鉴》的价值所在——它不仅是一本历史书籍,更是后世治国理政的参考。这里的“圣心”暗指皇帝或统治者,表达了通过历史学习来治理国家的思想。“史法有如王次春”则将《资治通鉴》的编写方法与古代的优秀史学著作相提并论,强调其在历史编纂上的卓越成就。
“神武略中书事类,天和览后得名新”两句,通过“神武”和“天和”的比喻,赞美《资治通鉴》在处理历史事件时的智慧与和谐,以及它在读者心中产生的正面影响。这里“中书事类”可能指的是历史事件的分类与整理,“天和览后得名新”则暗示了读者在阅读之后,心灵得到净化,对世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最后,“羡君受此传家宝,遗与儿孙似昔人”表达了诗人对获得《资治通鉴》这一宝贵财富的羡慕之情,并希望将其传承给后代,如同古人一样,让子孙后代也能从中受益,汲取智慧与力量。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对《资治通鉴》的赞美,展现了其在历史研究、治国理政以及文化传承方面的重要价值,同时也表达了诗人对知识与智慧的崇敬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