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石头和尚草庵歌(其九)

世人住处我不住,布施生天终陷坠。

灵光独耀更无馀,未达凡夫开眼睡。

形式: 偈颂 押[寘]韵

翻译

世俗之人居住的地方我不停留,即使布施得道升天最终也会坠落。
只有精神光辉独自闪耀,没有多余的欲望,凡夫俗子未能领悟就沉睡在无知中。

注释

世人:指普通人。
住处:居住的地方。
我:指诗人自己。
不住:不常在。
布施:佛教中指给予财物或功德的行为。
生天:佛教中指天神之位。
终陷坠:最终会陷入困境或失去。
灵光:指精神上的光芒。
独耀:独自闪耀。
馀:剩余。
凡夫:普通的人,未觉悟者。
开眼睡:睁开眼睛却如同在梦中,形容未能醒悟。

鉴赏

这首诗是宋代禅宗僧人释印肃所作的《颂石头和尚草庵歌》系列之一。诗中表达了诗人对世俗生活的超脱态度和对佛教修行的深刻理解。首句“世人住处我不住”,表明诗人选择不同于常人的生活路径,不随流俗,超然物外。次句“布施生天终陷坠”,暗示即使通过世俗的善行如布施获得短暂的福报,最终仍会落入轮回之苦。第三句“灵光独耀更无馀”,象征着只有内心清净,才能领悟到超越世俗的智慧光芒。最后一句“未达凡夫开眼睡”,进一步强调只有真正醒悟的圣者(凡夫开眼),才能摆脱梦境般的迷惑,达到涅槃的境地。

整首诗以简洁的语言揭示了出世修行的重要性,体现了禅宗追求内心解脱与觉悟的精神。

收录诗词(1078)

释印肃(宋)

成就

不详

经历

(一一一五~一一六九),俗姓余。六岁从寿隆院贤和尚出家,年二十七落发,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于袁州开元寺受戒。游湖湘,谒大沩牧庵忠公,有省。十三年,归寿隆。二十三年,主慈化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始营梵宇。五年卒,年五十五。有《普庵印肃禅师语录》,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卷上《年谱》、《悟道因缘》、《塔铭》。印肃诗,辑自《普庵印肃禅师语录》,编为三卷

  • 号:普庵
  • 籍贯:袁州宜春(今属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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