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路提刑亡伯郎中挽词二首(其二)

晚岁官仍困,终身耻自言。

廉明汉循吏,仁爱郑公孙。

赤县朝称理,衡山德共尊。

远人应罢市,处处有遗恩。

形式: 五言律诗 押[元]韵

鉴赏

这首挽词展现了对逝者的高度赞扬与深切缅怀。苏辙以“晚岁官仍困,终身耻自言”开篇,描绘了亡者一生虽身处官场困境,却始终坚守清廉正直,不为名利所动,体现了其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坚定的人生信念。接着,“廉明汉循吏,仁爱郑公孙”两句,将亡者比作历史上的清官良吏,进一步强调其廉洁公正、仁慈爱人的一面,彰显出其人格魅力。

“赤县朝称理,衡山德共尊”则赞美亡者在任期间,政绩卓著,深得百姓爱戴,其品德与智慧被广泛尊敬,不仅在朝中享有美誉,更在民间留下了深远的影响。最后,“远人应罢市,处处有遗恩”表达了亡者去世后,连远方的居民都停止了商业活动,以示哀悼,其恩泽遍布四方,影响深远,充分体现了其人格的伟大与影响力之广。

整体而言,这首挽词通过生动的描绘和深情的赞颂,不仅表达了对亡者的崇高敬意,也传递了对于清廉、仁爱等传统美德的深刻价值认同。

收录诗词(1852)

苏辙(宋)

成就

不详

经历

汉族。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 字:子由
  • 籍贯:眉州眉山(今属四川)
  • 生卒年:1039—11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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