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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裹骨兮骨裹皮,分明道了复何疑。
拈起草鞋如未委,不如别处且乌龟。
这首诗是宋代僧人释法泰所作的《颂古四十四首》中的第二十一首。它以独特的口语化和比喻手法表达了一种生活哲理。首句“皮裹骨兮骨裹皮”形象地描绘出生命中肉体与精神紧密相依的关系,如同皮与骨相互包裹。接着,“分明道了复何疑”暗示了对真理或道理已经明了,无需再过多怀疑。
后两句“拈起草鞋如未委,不如别处且乌龟”则进一步深化主题,将草鞋比喻为生活中可能面临的琐碎事务或责任,如果觉得负担过重,不如放下,选择更为简单的生活态度,就像乌龟一样慢而稳。整体来看,这首诗寓言式地表达了诗人对于生活的态度和对简单生活的向往。
不详
溪边嫩柳条条绿,陌上桃花树树红。
勿谓东君无管带,更加暖日与和风。
打破当年山鬼窟,豁开正眼耀乾坤。
三拳肋下无多子,一喝雷轰迸海门。
病餐毒药访良医,医使元餐药治之。
病去药回滋味别,舌头具眼者方知。
等闲施设岂徒然,平地波澜欲浸天。
更向胡梯敲数下,免教失脚堕黄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