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挽刑部王侍郎的诗,由宋代诗人汪藻所作,通过对王侍郎生前功绩与品德的描绘,表达了对其逝世的深切哀悼和高度赞扬。
首句“诏跸南来首赐环”,以帝王亲临、赐予荣誉的场景开篇,彰显了王侍郎生前的显赫地位与荣耀。接着,“清名谁不仰高山”一句,以高山喻其清誉,强调其名声之高,无人不敬仰。
“独操廷尉平反柄,徐步文昌侍从班”两句,进一步描绘了王侍郎在司法领域的公正与智慧,以及在朝廷中的重要角色与地位。廷尉代表了司法权威,而文昌则象征着文官序列,这两句通过对比,突出了其在不同领域内的卓越贡献。
“曾子哀矜情得后,皋陶明允罪疑间”引用古代圣贤的故事,进一步赞颂王侍郎在处理疑难案件时的仁慈与公正,以及其对法律正义的坚守。
最后,“中朝正赖公持议,那得超然便不还”表达了对王侍郎在国家治理中的不可或缺性,以及对其逝世的惋惜之情。这句话暗示了王侍郎在朝政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其离去对国家的损失。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丰富的意象和历史典故,深情地表达了对王侍郎高尚人格和卓越功绩的赞美,以及对其逝世的哀痛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