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山静疑院铁磬老师通公真赞

堂堂律师,了无上乘。律彼后生,约束如绳。

我煞叩师,师笑而嘻。曰我无心,法何所依。

以无心故,说持说犯。以无法故,横竖钩贯。

我知是师,说本无说。身心了然,片云孤月。

姜山嵯峨,宛在世外。访师遗踪,惟铁磬在。

片云出山,孤月丽天。铁磬不鸣,声满大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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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赏

这首诗《姜山静疑院铁磬老师通公真赞》由宋代诗人刘一止创作,通过独特的语言和形象描绘,展现了对姜山静疑院铁磬老师的深刻敬仰与赞美。

诗中首先描述了姜山静疑院的律师(即铁磬老师)对后辈的严格教导,如同绳索般约束,体现了法律的严谨与权威。接着,诗人以自我的身份向老师提问,老师却以笑声回应,揭示了老师内心的空无与超脱。老师进一步解释,无心即是佛法的根本,法的存在依赖于心,因此无论是持守还是犯错,都源于内心的活动。老师又以无法的概念,阐述了佛法的广阔与深邃,指出无论横竖、钩贯,皆能体现佛法的智慧与包容。

最后,诗人表达了对老师的深刻理解与认同,认为老师所说的并非真正的言语,而是心灵的感悟。身心达到了一种了然的状态,仿佛与天地间的一片云彩、一轮孤月相融。姜山虽高峻,但仿佛置身于世外,远离尘嚣。诗人追寻老师的足迹,仅剩下铁磬作为纪念,象征着老师的声音虽已不再,但其影响却如同铁磬之音,回响在宇宙之间,充满了深远的意义。

整首诗通过生动的比喻和深刻的哲理,展现了对佛法的独到见解以及对老师的崇敬之情,同时也传达了对自然与宇宙的深刻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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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一止(宋)

成就

不详

经历

宣和三年进士,累官中书舍人、给事中,以敷文阁直学士致仕。为文敏捷,博学多才,其诗为吕本中、陈与义所叹赏。有《苕溪集》

  • 号:太简居士
  • 籍贯:湖州归安(今浙江湖州)
  • 生卒年:1078~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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