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由宋代著名理学家朱熹所作,名为《训蒙绝句·性》。朱熹是中国古代儒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对理学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在这首诗中,朱熹探讨了“性”的概念及其与“理”的关系。
首句“谓之性者无他义,只是苍天命理名”,开篇即点明“性”这一概念的本质,认为“性”并非其他含义,而是指上天赋予的自然法则或生命本质。这里的“命理”指的是生命的规律和道理,强调“性”是与生俱来的,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秩序的基础。
次句“论性固当惟论理,谈空求理又非真”,进一步阐述了“性”与“理”的关系。他认为讨论“性”时应当专注于“理”,即生命的内在规律和道德准则。同时,批评了仅仅追求空洞理论而不关注实际理性的做法,指出这样的追求并非真正的理解。
整首诗简洁明快,通过对比和辩证的方式,表达了朱熹对于“性”与“理”之间关系的独特见解,体现了其理学思想的核心——通过理解和遵循自然和社会的内在规律(理),来实现个人道德修养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