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描绘的是元末明初时期都市生活的一个片段。诗人张昱以"斗鹌初罢"起笔,暗示着刚刚结束了一场可能与斗鹌鸟游戏相关的活动,这是一种当时流行的赌博或娱乐方式。"草初黄"则点明了时令,春天刚过,草色微黄,为画面增添了一丝淡淡的哀愁或落寞。
"锦袋牙牌日自将"进一步描绘主人公的生活状态,他随身携带华丽的锦袋和牙牌,可能是用来记录赌局或是身份的象征,每天都独自一人在"闹市闲坊"中游荡。"闹市闲坊"一词,既指繁华喧嚣的市场,也暗指那些相对僻静的街巷,反映出主人公在世俗生活的夹缝中寻找乐趣。
最后两句"红尘走杀少年狂","红尘"常用来形容尘世繁华,这里借指京城的喧嚣与浮躁。"走杀"形容主人公在其中疯狂地穿梭,表现出一种不顾一切的少年冲动和狂放。整体来看,这首诗通过细腻的描绘,展现了元末明初京城中一位沉迷于游戏与流浪生活的年轻人形象,透露出那个时代特有的社会风貌和个人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