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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朝去莫知还,野色风光一草庵。
少室何妨高索价,莫教轻指作终南。
这首诗是由宋末元初的诗人仇远所作,名为《题马秀卿郊墅》。诗中展现了诗人对自然景色的细腻描绘和深厚情感。
"仙人朝去莫知还" 这一句表达了一种超脱世俗、追求精神自由的意境,仙人象征着一种高洁无为的生活状态。这里的“朝去”并没有明确指出方向,而是诗人内心对于远方、对于理想世界的向往。但这个地方又是“莫知还”,意味着这种追求永远无法达到,也许正是在不断的探索和寻找中,找到了生命的意义。
"野色风光一草庵" 这句则描绘了一种田园诗人的生活状态。野色指的是自然界中无拘无束的颜色,而“风光”则是大自然最为动人心魄的两样东西。此处的“一草庵”意味着诗人可能居住在一个非常简朴的小屋里,这个小屋四周都是野花和青草,充满了生机与活力。这里传达了一种返璞归真的生活理念。
"少室何妨高索价" 这句话表明了诗人对物质欲望的超越和淡然。在这个句子中,“少室”指的是简单朴素的居所,而“何妨”则表示没有什么不好的意思。接着“高索价”,这里的“高”可以解释为追求更高的精神境界,“索价”则是寻找价值和意义,诗人在说,即使是在这样一个简陋的环境中,他也能找到生活的价值,不会因为物质条件而感到不足。
"莫教轻指作终南" 最后这句则表达了诗人对于外界评价的豁达。这里的“莫教”意味着不要让,“轻指”是轻易地用手指点评他人的生活和选择,而“作终南”,“终南”在此处可以理解为终极或最高的境界,这里则是在告诫读者,不要轻易地以世俗的眼光去评价诗人追求高洁、超脱的生活方式。
总体来看,仇远通过这首诗表达了对自然美景的热爱和对精神自由的追求,同时也展现了他对于物质欲望的超越以及对外界评价的豁达。
不详
一字仁父。因居余杭溪上之仇山,自号山村、山村民,人称山村先生。元代文学家、书法家。元大德年间(1297~1307)五十八岁的他任溧阳儒学教授,不久罢归,遂在忧郁中游山河以终
绿芜红叶照秋明,白雁孤飞我独行。
谁识草堂穷杜老,江南江北正关情。
紫极秋声竹满轩,一尘飞不涴琴樽。
白云自逐秋风去,卧看青山懒出门。
少年曾读在原诗,忽见飞鸣傍竹枝。
忆著江南好兄弟,岁寒风雪欲何之。
香草何时号水仙,翠翘罗袜步蹁跹。
风标宜作梅花伴,不入离骚亦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