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上人归蜀

明明此事不由他,吃饭无端咬著沙。

自己灵光皆丧尽,三千里外摘杨花。

形式: 七言绝句 押[麻]韵

翻译

明明这件事不由他做主
吃饭时却意外咬到沙子

注释

此事:这件事。
不由他:不由自主, 不由他人决定。
吃饭:日常饮食。
无端:无缘无故。
咬著沙:吃到沙子。
灵光:精神、智慧。
皆丧尽:全部丧失。
三千里外:非常遥远的地方。
摘杨花:比喻失去对事物的掌控,像在远方摘取杨花一样遥不可及。

鉴赏

这首诗名为《林上人归蜀》,作者是宋代的佛教僧人释崇岳。诗的内容看似描绘了一位修行者在日常生活中不经意的疏忽,通过吃饭时咬到沙子这一细节,寓言了内心的不专注和修行上的欠缺。"明明此事不由他",表达了事情的发生并非出于本意,暗示着即使是简单的日常生活,也需要全神贯注;"吃饭无端咬著沙",形象地揭示了注意力的分散;"自己灵光皆丧尽",意味着修行者失去了内心的清明与洞察力;最后"三千里外摘杨花",则进一步强调了距离之远和心境之散乱,即使身处远方,若心不静,也无法真正领悟佛法或生活中的真谛。整首诗以日常生活小事为切入点,寓言了禅修中对内心专注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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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崇岳(宋)

成就

不详

经历

(一一三二~一二○二),俗姓吴。二十三岁受戒於大明寺。首谒灵石妙禅师,继见大慧杲禅师於径山。孝宗隆兴二年(一一六四),得度於临安西湖白莲精舍,此后遍历江浙诸老宿之门。后入闽见乾元木庵永禅师,逾年,见密庵於衢之西山,从之移蒋山、华藏、径山。密庵迁灵隐,命为首座。不久出世於平江府阳山澄照寺。后徙江阴军君山报恩之光孝寺、无为军冶父山实际寺、饶州荐福寺、明州香山智度寺、平江府虎丘山云岩寺。宁宗庆元三年(一一九七),诏住临安府景德灵隐寺,居六年,道盛行,得法者众。嘉泰二年卒,年七十一

  • 号:松源
  • 籍贯:处州龙泉(今属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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