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和前韵三首(其二)

幽姿健骨两相看,二绝真成聚莫干。

好学纫兰供楚佩,琼琚端可胜金寒。

形式: 七言绝句 押[寒]韵

翻译

清雅的姿态与刚健的骨骼相互映照,
这两首绝句真是聚集了莫干山的精华。

注释

幽姿:清雅的姿态。
健骨:刚健的骨骼。
两相看:相互映照。
二绝:两首绝句。
真成:真正成为。
聚莫干:聚集了莫干山的精华。
好学:喜好学习。
纫兰:编织兰花(比喻高洁的品质)。
供楚佩:作为楚国的饰品(古代楚地以兰为贵)。
琼琚:美玉般的佩饰。
端可:确实可以。
胜金寒:胜过金子的寒冷(比喻珍贵无比)。

鉴赏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曾协的《再和前韵三首·其二》。诗中,诗人以"幽姿健骨两相看"起笔,形象地描绘了某种事物或人物的内外兼修,既有深藏不露的内在美,又有刚健有力的外在气质。接着,诗人通过"二绝真成聚莫干",赞美了某种技艺或才华的聚集,可能是指诗歌创作或者其他技艺的精湛。

"好学纫兰供楚佩"一句,进一步表达了对学习和技艺传承的推崇,将学习比作纫兰(编织兰花)来制作楚国的精美饰品,寓意着通过不断学习提升自我,如同楚佩般珍贵。最后,"琼琚端可胜金寒"则以瑰丽的比喻收尾,琼琚象征珍贵的友谊或才情,强调了这些无形之宝更能抵挡人生的严寒与困苦,胜过物质的金子。

整体来看,这首诗寓言性强,赞美了学习的价值和精神追求的重要性,体现了宋代理学崇尚道德修养和人格完善的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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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协(宋)

成就

不详

经历

南宋诗人。著名宋朝官吏。曾肇之孙。曾巩之侄孙。宋绍兴年间,举进士不第,以荫授长兴、迁嵊县丞,继为镇江、临安通判。孝宗乾道七年(1171)知吉州,改抚州(《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一之五四、五五),终知永州(今湖南零陵)。乾道九年(1173)卒。善诗文。世称“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敦)

  • 号:云庄
  • 籍贯:南丰(今属江西省)
  • 生卒年:?-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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