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由明代文学家方孝孺所作,名为《次韵写怀送叔贞之成都十七首(其九)》。诗中描绘了一位名为胡生的人物,他手执书卷,不畏艰难地行走千里,即便脚底的鞋子磨破,衣衫穿烂,也未曾回头。这种坚韧不拔的精神,体现了诗人对坚守正道的执着追求。
“胡生挟策行千里,足茧衣穿不肯回。”这两句生动地刻画了胡生的形象。他手持竹简,即古代的书籍,不辞辛劳地跋涉远途,即使双脚因长时间行走而长满老茧,衣物也已破旧不堪,但他依然坚持前行,毫不退缩。这不仅展现了胡生个人的毅力和决心,也寓意着对理想与信念的坚定追求。
“斯道要为终古计,丈夫宁避俗人猜。”这两句进一步阐述了胡生行动背后的深层意义。他认为,所遵循的道路是长远且重要的考虑,作为有志之士,不应畏惧世俗的眼光和非议。这里表达了对真理和正义的坚守,以及对社会风气的批判,同时也体现了诗人自身的人格魅力和道德勇气。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描述胡生的行为,传达了对理想与信念的执着追求,以及对社会公正的强烈呼吁。方孝孺以细腻的笔触,展现了人物的内心世界和精神风貌,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社会背景下文人士大夫的思想情感和价值取向。